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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培育】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

2023-02-10 16:57:40 来源:2013年系列政策宣传活动 浏览:17

【专精特新培育】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

 

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

1.支持方向:纳入2023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培育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申报条件:符合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条件,经市经济信息委审核推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2023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获得过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的企业不再重复奖励。

3.奖补标准:不超过200家企业,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

4.申报资料:待市经济信息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的推荐文件后,通知企业在线仅需填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3年)》。不再编制项目书。

联系人及电话:王克胜,63895446。

 

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1.申报条件:2023年首次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含复核通过)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奖补标准: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

3.申报资料:待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相关公告文件后,通知企业在线仅需填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3年)》。不再编制项目书。

联系人及电话:王克胜,63895446。

 

三、单项冠军企业奖励

1.申报条件:2023年首次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含复核通过)。

2.奖补标准:每家企业奖励100万元。

3.申报资料:待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相关公告文件后,通知企业在线仅需填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3年)》。不再编制项目书。

联系人及电话:王克胜,63895446。

 

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奖补

1.支持方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

2.申报条件:(1)载体规模。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四至界限清晰,集中连片,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2)企业数量。入驻企业30家以上,其中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5家以上。(3)未获得同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

3.奖补标准:1个区县(自治县)最多推荐2个孵化器进行申报(已获得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奖补的,不再推荐),孵化器奖补数量不超过10个,奖补金额每个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申报资料:(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申请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情况表》(见附件3-5)。(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运行情况报告(包括孵化器平台四至界限、建设运营、基础设施、配套功能、“专精特新”企业孵化培育、创新服务等情况)。(3)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4)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佐证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刘剑,6389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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