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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产业】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2023-02-10 16:52:01 来源:2013年系列政策宣传活动 浏览:12

【新材料产业】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一、重点项目投资补助

1.支持方向:支持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工信系统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材料项目,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的新材料项目,我市重点打造的轻合金产业链、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先进钢铁产业链,光伏玻璃及组件和化工新材料中的聚酰胺产业链、高端聚烯烃产业链、聚氨酯产业链、聚甲基丙烯酸甲酯产业链、聚酯产业链中的关键项目建设。

2.申报条件:1)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且计划设备投资额(软件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网络、系统集成费)占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30%。(2)项目已完工。

3.奖补标准: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软件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网络、系统集成费)不超过3%给予补助,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高于等于20亿元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计划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包含10亿)至20亿(不含20亿)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计划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包含1亿)至10亿(不含10亿)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申报资料:(1)项目投资佐证资料、票据清单.(2)其他重要资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洪平,63899842;刘喜梅,63896701。

 

二、服务能力建设

1.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开展新材料检测检验、评估认证、产业数据中心能力等建设。

2.申报条件:企业实际开展新材料检测检验、评估认证以及建设产业数据中心。

3.奖补标准:对2022年以后新购进的相关设备给予不超过设备总价的30%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对于2021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检验检测认证评估资质的机构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于建设新材料数据平台的单位,根据投入的具体情况给予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4.申报资料:(1)产业服务能力建设(新材料检验检测、评估认证或产业数据中心建设)目标、内容、资金来源、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2)项目投资佐证资料、票据清单。

联系人及电话:洪平,63899842。

 

三、重点应用场景奖励

1.申报条件:提供应用场景并首次采用本地制造的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新材料产品目录、重庆市新材料首用计划项目中的新材料产品)进行试点示范应用的企业。

2.奖补标准:对提供应用场景并首次采用本地制造的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新材料产品目录、重庆市新材料首用计划项目中的新材料产品)进行试点示范应用的企业进行奖励,综合考虑新材料首批次采购量和试点示范效果,给予不超过100万奖励。

3.申报资料:(1)采用首批次材料开展示范试点的目标、内容、资金来源、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2)新材料采购清单。(3)试用相关指标检测报告,试用结题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洪平,63899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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