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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经信发 [2018] 92 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1-31 15:18:13 来源:Systemp 浏览:31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经信发 [2018) 92 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人民 银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各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 融资难融资责问题,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经济信息 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 监局筹备组联合制定了《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重庆银保监局筹备组(重庆银监局代章)
2018 年 12 月 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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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渝委发 [2018] 37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斤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8]173 号)精神,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创新建立以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为核心的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弥补企业抵押不足等信用短板,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责问题,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习近 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    "两高"目标 和"四个扎实"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民营 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着力完善中小企业融 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创新构建中 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融资模式,以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 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为手段,发挥政银合作优势,补齐企 业信用短板,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府加快体制创新,发挥政策 导向作用,健全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主体作用,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2.线上线下,互促互融。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 收集、整理涉企数据,建立企业商业价值数据模型,评估企 业商业价值。同时,建立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运 行平台(以下称试点运行平台)。
3.注重绩效,风险可控。依据工作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对合作金融机构予以激励。动态建立风险非问尝资金池,建立风险预警、防控、处置机制,确保风险总体可控。
4.先行先试,持续完善。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 绩效评估,持续完善试点内容,以点带面,梯次推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工作目标。
全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内涵不断丰富,贷款规模不断增加;受惠企业面逐步扩大,贷款成功率 逐步上升;合作银行不断增多,金融服务效率、质量、满意 度不断提升。全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责问题得到有效缓 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到 2020 年,实现融资规模 100 亿元,左右。之后,在总 结改革试点经验、完善具体操作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大 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融资规模,通过持续探索完善,逐步形成普遍化、常态化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机制。
(四)进度安排。
2018 年做好基础工作。 2019 年作为试点工作启动年,优先选择 5 个基础条件较好、工作积极性较高的区县作为试点,探索经验,年底前试点区县达 15 个。 2020 年作为试点工作突破年,再新增试点区县 10 个,年底前试点区县达 25个。 2021 年作为试点工作推广年,在全市范围推广商业价 值信用贷款,按照循序渐进方式,打好"组合拳"逐步丰富 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内容,并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形成全 融与实体经济共荣共生的良性局面。
二、试点范围
(一)支持对象。
试点区县内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试点区县。
根据区县自愿原则,结合区县中小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先选择九龙坡、北培、江津、合川、荣昌等5个区作为首期 试点。试点区县委按照市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 工作。
1.按照市级部门统一要求,建立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 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
2.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年组织 200家以上企业申报。
3.积极做好涉企信息的线下收集工作。
4.及时反映问题,并妥善处理。
(三)合作银行。

在渝银行金融机构可自愿申报,须在申报方案中明确目 标任务、时限、执行利率等,并建立专业团队、工作运行及 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授信尽耳 F、免责认定标准。申报银行经重 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推进小组认可,并与市 经济信息委签订协议,作为全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 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符合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原则 上给予申请企业不超过 300 万元、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 并探索建立贷款一年期满后方便快捷的展期或转贷机制。
2.合作银行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 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本方案妥 求,依据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综合评价体系,原则上 在 3 个月内开发完成全线上操作的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类金 融产品。
3.合作银行年发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总额不 低于 2 亿元,且与试点运行平台评价体系的授信额度,年度
总体偏离度原则上不超过 25% ,单个企业原则上不超过40% 。
4.合作银行发放的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利率,须 给予适当优惠。
5.企业选定意向贷款银行后,合作银行应当自收到试点 运行平台派羊业务之时起,于 1个工作日之内主动与申请企 业联系,于 5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尽职调查,于 7 个工作日之 内完成放款。
 
三、试点任务
(一)构建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授信额度评价体系。
按照引领企业创新、融入银行关切、突出品牌影响、倡导社会责任的思路,建立 "4+19+1" 的企业商业价值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再依据评价结果给予 300 万元以下指导授信 额度。后期将在试点基础上,按照产业类别逐步丰富完善数 据模型,进一步挖掘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潜力。
"4+19+1"中, "4" 指代表企业商业价值的 4 个一级 基础指标,包括企业创新能力、企业健康经营能力、企业品 牌影响力和企业社会责任,分别赋予一定权重。"19"  指按照 4 个一级指标的属性特征,在充分考量银行风险偏好和企业发展潜力的基础上,选取的具有代表性的 19 个二级核心 指标。 "1" 指 1张负面清单,采用"禁止准入,一票否决",对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红黑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纳入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支持范围。
(二)搭建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运行平台。
 依托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搭建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运行平台。
1.充分利用软件开发公司、第三方征信机构以及大数据公司力量,搭建企业申报、数据收集、价值评估和绩效评价 的网络信息系统。
2.建立涉企数据安全保密机制,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稳 定运行。
3.负责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的 账户管理、资金划拨以及债权追偿等日常运行工作。
4.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并建立试点运行平台运行管理 制度。
5.负责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的跟踪、监测、宣传、分 析及评估等工作。
6.负责与合作银行的沟通协调,建立数据对接、共享通道。
7.建立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专业团队,开展融资精准服务和课题研究,总结试点经验。
(三)多渠道采集涉企数据。
遵循"真实、完整、及时、连续、合法、安全"原则, 采取"权威一手来源、多渠道采集、多方验证"方式收集涉 企数据。
1企业应按照诚信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数据。主要为企 业相关财务数据,并与企业纳税财务数据、工商年报数据以 及专项资金申报数据等进行比对,保证数据真实性。建立联 合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
2.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要求,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涉企数据。
涉及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 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 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税 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筹备纽、重庆海关、 国网市电力公司、涉水涉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3.第二方机构数据主要来自大数据公司、征信公司,将 与企业信用有关的信息作为商业价值评价补充数据。
(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为鼓励合作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规模,由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中小企业商业价 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
1.按照每家合作银行新发放的每笔贷款额度的 2% (每家合作银行开展该项工作之初,预安排 200 万元的风险补偿 资金指标),分别动态建立风险资金池。
2.对未使用的风险补偿金指标,全部结转为该银行可使 用的风险补偿金指标。
3.对代偿后又追回的贷款,应归集风险补偿金的部分, 计入相应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金指标内。
4.每家合作银行可使用风险补偿金指标总额不得超过 贷款余额的 4%。
具体风险非M尝管理办法,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 另行制定。
(五)建立合作银行绩效奖励机制。
综合考量合作银行目标完成情况、贷款总额、风险防控、总体偏离皮、贷款利率以及服务满意度等因素,建立工作绩 效评价体系,依据评价结采,按梯次对合作银行予以适当奖 励,奖励额度不超过上年贷款总额的 0.5% ,奖励资金用于参与团队绩效奖励和代偿损失。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推进小组,工作推进小组由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人行重庆营管部和重庆银保监局筹备组五部门组成。工作推 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定期召集市级相关 部门、试点区县、合作银行和试点运行平台座谈,通报商业 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同。
市经济信息委负责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制度设计、搭建平台、数据共享。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适时开展改 革试点绩效评价等工作。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筹 备组和市金融监管局要加强对合作银行的引导,根据合作银 行参与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正向激励。同时, 人行重庆营管部和重庆银保监局筹备组负责引导金融机构 做好信贷资金保障,并加强风险预警提示。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工作督导。
 市级相关部门、试点区县和合作银行全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和典型案例, 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 改革氛围。市经济信息委要牵头抓好业务监督指导和日常工作督查督办,及时发现问题和纠偏纠错,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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