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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合同书

2019-11-26 13:07:04 来源:天坦代理记账 浏览:87

代理记账合同书

  方:                                       (以下简称甲方)

  : 重庆新仟源企业管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属重庆市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为推动甲方建账建制,规范会计操作,降低经营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重庆市工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微型企业代理记账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工商发〔201315号)、《关于印发微型企业代理记账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工商发〔201412号),甲乙双方就代理记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并完成:企业财务建账、按月记账、出具会计报表、定期税务申报服务;

2、乙方配合并协助甲方完成:企业年检、定期上报统计数据、企业审计查验;

3、每季度末通过微型企业创业平台代账模块报送微型企业的月度会计报表。

二、在代理记账业务开始前,甲方需提供以下资料和信息: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4、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6、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及纳税专户帐号 ;

7、企业报税的计算机代码 ;

8、公司地址及电话 ;

9、分管税务局(税务专管员)联系电话;

10、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在报税期,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相关资料;

7、合同终止,及时到税务机关更改财务人员备案。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 按有关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完成每月国税地税的申报工作;

5、 负责参加税务局召开的会议;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8、配合并协助甲方企业年检、定期上报统计数据、企业审计查验(行政事业收费或其他机构收费,由甲方自行承担并独立支付);

9、 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10、 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五、服务收费及结算方式:

1、为落实并执行扶持微型企业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在政策扶持期间(暂定两年),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

2、在代理记账服务的过程中,有新增加服务项目的,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收费;

六、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乙方承担由于代账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直接损失;由于甲方未履行职责或提供虚假资料等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方:                                 方:重庆新仟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342838333  85181657

                 合同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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