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公布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和第二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财政部的公告称,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具体包括北京牌、长城牌、奇瑞牌3款纯电动乘用车。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国家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详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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