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区某工程概算编制案例2018-04-27 09:44:56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财政与会计行业协会 浏览:148次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XXX区西湖大道(通新路至九曲河段)雨水管网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双桥经开区,主要工作内容是雨水管网工程,具体有雨水管道(分明挖段和顶管段)、检查井等相关工作。 (二)工程前期情况 立项批复:重庆市XXX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双桥经开区城镇排水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桥经开经发投[2016]40号)。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建设工期为6个月。 (三)工程内容 双桥经开区西湖大道(通新路至九曲河段)雨水管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设计图中所有内容,其具体编制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为雨水管道铺设(分明挖段、顶管段)、检查井、附属构筑物等其他工作内容。 (四)相关单位 委托单位:重庆XXX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重庆XXX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洛阳市XXX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一)中价协(2002)第016号文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016]第30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三)重庆市渝建价协[2007]39号文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程》;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五)《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重庆市建委、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财政局渝建发〔2006〕47号关于颁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的通知)、《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CQGS-304-2006)、2006年《重庆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 (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 1.《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 2.《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3号文); 3.《关于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 4.《关于招标代理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 5.《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 6.《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 7.《关于建设工程检测费的通知》(渝建[2015]420号文); 8.《关于项目建设管理费的通知》(渝财建[2002]394号文); 9.《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的通知》(渝价[2012]443号文); 10.《关于其他费用中的工程保险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建标[2007]164号文)。 (七)《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二O一七年第一期和第三期; (八)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编制资料: 1.重庆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设计图; 三、编制方法和程序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采取实地观察,逐项计算的方法进行。 具体编制程序: 1.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 2.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勘查现场、了解情况; 3.制定咨询实施方案; 4.提出咨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 6.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 7.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 四、编制结果和意见 双桥经开区西湖大道(通新路至九曲河段)雨水管网工程项目概算编制金额为1363.78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079.55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3.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08.25万元,预备费为64.39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1.6万元编制情况详见附件概算书。 五、编制说明 (一)相关责任声明 本编制报告是根据重庆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编制资料进行编制的,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贵单位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贵单位提供的这些资料发表工程概算造价编制意见。 (二)工程计量说明 本次编制主要以双桥经开区西湖大道(通新路至九曲河段)雨水管网工程项目工程设计图和委托方具体要求为工程量计算依据。 (三)工程计价的说明 1.计价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重庆市建委、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财政局渝建发〔2006〕47号关于颁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的通知)、《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CQGS-304-2006)、2006年《重庆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 2.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概算定额计价; 3.取费标准:本工程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CQGS-304-2006)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计取相关费率; 4.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文)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按合格工程计算; 5.人工单价:根据《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二O一七年第一期公布的指导价进行调整,即综合工日按66元/工日、土石方综合工日按56元/工日、机械人工按72元/工日计算; 6.材料单价:根据《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二O一七年第三期公布的指导价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如下: (1)商品砼C15-C20:400元/m3; (2)商品砼C25:410元/m3; (3)商品砼C30:420元/m3; (2)钢 筋:4010元/t; (3)碎 石:55元/t; (4)特细砂:92元/t; 7.其他计价说明: 本工程土石比按设计提供计入,余方弃置运距暂按2km计算。 六、咨询意见及建议 1.为确保本次概算编制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建议业主在一个月内完成基本建设及招投标相关手续; 2.建议业主尽快完善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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