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过程工程咨询政策文件汇编2019-04-23 11:04:59 来源:重庆开源工程项目 浏览:202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政策文件汇编 一、 发改委、住建部联合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 《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导 言 近日,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遵循项目周期规律和建设程序的客观要求,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着力破除制度性障碍,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活动提供高质量智力技术服务,全面提升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项目决策阶段
1.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促进投资决策科学化 (一)大力提升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水平。投资决策环节在项目建设程序中具有统领作用,对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控制和高效利用投资至关重要。鼓励投资者在投资决策环节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统筹考虑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各种因素,增强决策论证的协调性。综合性工程咨询单位接受投资者委托,就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安全等影响可行性的要素,结合国家、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重大专项建设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相关审批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二)规范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方式。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可由工程咨询单位采取市场合作、委托专业服务等方式牵头提供,或由其会同具备相应资格的服务机构联合提供。牵头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机构,根据与委托方合同约定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各合作方承担相应责任。鼓励纳入有关行业自律管理体系的工程咨询单位发挥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特长,开展综合性咨询服务。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应当充分发挥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作用,鼓励其作为综合性咨询项目负责人,提高统筹服务水平。 (三)充分发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在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支撑作用。落实项目单位投资决策自主权和主体责任,鼓励项目单位加强可行性研究,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行政审批中要求的专项评价评估等一并纳入可行性研究统筹论证,提高决策科学化,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单独开展的各专项评价评估结论应当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各审批部门应当加强审查要求和标准的协调,避免对相同事项的管理要求相冲突。鼓励项目单位采用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减少分散专项评价评估,避免可行性研究论证碎片化。各地要建立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并通过通用综合性咨询成果、审查一套综合性申报材料,提高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的操作性。 (四)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开展综合性咨询。为增强政府投资决策科学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采取综合性咨询服务方式。政府投资项目要围绕可行性研究报告,充分论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分析影响投资决策的各项因素,将其影响分析形成专门篇章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其他专项审批要求的论证评价内容的,有关审批部门可以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建设实施阶段
2.全过程咨询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一)以工程建设环节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咨询。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 (二)探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实施方式。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本着信誉可靠、综合能力和效率优先的原则,依法选择优秀团队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三)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四)明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人员要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优化市场环境
3.鼓励多种形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发展 (一)鼓励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除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外,咨询单位可根据市场需求,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角度,开展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鼓励和支持咨询单位创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为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得有利害关系。 (二)创新咨询单位和人员管理方式。要逐步减少投资决策环节和工程建设领域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精简和取消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打破行业壁垒和部门垄断,放开市场准入,加快咨询服务市场化进程。将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的资质资格证书核发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政府监管、信用约束、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系,强化单位和人员从业行为监管。 (三)引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健康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在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与其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部门及组织机构,配备结构合理的专业咨询人员,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综合性多元化服务及系统性问题一站式整合服务能力。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4.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 (一)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体系。研究建立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体系,促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以服务合同管理为重点,加快构建适合我国投资决策和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的招标文件及合同示范文本,科学制定合同条款,促进合同双方履约。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要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 (二)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计取方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也可根据所包含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费用进行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在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所对应的单项咨询服务费用不再列支。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咨询服务的范围、内容和期限等与咨询单位确定服务酬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专项服务酬金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为所咨询的工程建设或运行增值来体现其自身市场价值,禁止恶意低价竞争行为。鼓励投资者或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单位予以奖励。 (三)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咨询单位要建立自身的服务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通过积累咨询服务实践经验,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及标准。大力开发和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水平,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提供保障。 (四)加强咨询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咨询单位要高度重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技术、经济、管理及法律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培训,培养一批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的综合型人才,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提供人才支撑。鼓励咨询单位与国际著名的工程顾问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咨询单位的国际竞争力。 (以上内容整理自住建部官网) 二、 国办发[2017]19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建筑业仍然大而不强,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落后、建筑设计水平有待提高、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工人技能素质偏低等问题较为突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二、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 (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三)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五、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八)建立统一开放市场。 (九)加强承包履约管理。 (十)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十一)加快培养建筑人才。 (十二)改革建筑用工制度。 (十三)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七、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四)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 (十五)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十六)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险工艺工法,保障生产施工安全。积极支持建筑业科研工作,大幅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十七)完善工程建设标准。 八、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十八)加强中外标准衔接。 (十九)提高对外承包能力。 (二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建筑业改革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加快推动修订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协会商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发挥好规范行业秩序、建立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自律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2月21日 三、 建市[2017]10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试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经研究,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和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通过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养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积累经验。 二、试点地区、企业 选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8省(市)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时间为2年。我部将根据试点情况,对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进行调整。 三、试点工作要求 (一)制订试点工作方案。 (二)创新管理机制。 (三)实现重点突破。 (四)确保项目落地。 (五)实施分类推进 (六)提升企业能力。 (七)总结推广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建市监函[2018]9号 关于征求土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完善我国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我司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单位,请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司建设咨询监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790 传真:010-58933530 电子邮箱:jlc623@126.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8年3月15日 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序 言 “十二五”时期,我国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不断深化,市场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数量、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迅速提高,营业收入总额超过2万亿元,全面完成了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在工程建设产业链上落实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要求,发挥了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的先导和灵魂作用,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城乡面貌、生态环境、人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推进完善市场机制,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保障勘察设计质量,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加强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出现新局面。 1.行业规模逐步扩大。 2.技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3.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 4.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5.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 6.市场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7.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 8.国际竞争力有所增强。 (二)面临形势。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2.市场化改革考验各方主体的市场适应能力。 3.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企业转型注入新活力。 4.信息化、“互联网+”与行业深度融合催生新业态。 5.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机遇与风险并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为目标,以深化行业体制改革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行业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优化行业市场环境为保障,深化政府监管方式改革,全面增强行业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进一步发挥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先导和灵魂作用,促进行业可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完善市场化机制。 2.推进法制建设。 3.树立文化自信。 4.保障工程质量。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坚持国际化发展方向。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优化产业结构。 2.优化市场环境。 3.深化企业体制改革。 4.建立自主创新体系。 5.提高建筑设计水平。 6.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7.推进行业与信息化、“互联网+”深度融合。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9.构建新型标准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1.加强行业法制建设。 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完善执业资格制度。 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二)坚持建筑方针,加强建筑设计管理。 1.坚持新时期建筑方针。 2.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机制。 3.试行建筑师负责制。 4.倡导开展建筑评论和交流。 (三)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1.推进自主创新。 2.推动新技术应用。 3.促进成果转化。 4.加大激励力度。 (四)推进管理创新,实现转型发展。 1.深化企业体制改革。 2.加强技术与资本融合发展。 3.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4.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积极利用工程勘察设计的先导优势,拓展覆盖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项目管理等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鼓励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探索总结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模式和监管方式。促进大型企业向具有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管理和融资等集成化服务能力的工程公司或工程顾问咨询公司发展,中小型企业向具有较强专业技术优势的专业公司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设计和研发为基础,以自身专利及专有技术为优势,拓展装备制造、设备成套、项目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逐步形成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服务体系。 5.推动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6.推进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 (五)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1.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 3.加强质量监管。 4.加强工程勘察质量行为管理。 5.推行责任保险和工程担保。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互联网+融合。 1.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 2.促进行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3.推进“互联网+勘察设计”。 (七)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实施高层次人才战略。 2.改进人才培养模式。 3.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八)推进标准改革,推动标准走出去。 1.强化强制性标准。 2.加大标准的市场供给。 3.全面提升标准水平。 4.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四、保障机制 (一)完善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二)创新发展,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三)深化改革,增强协会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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