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辅助账的培训通知2019-02-18 10:28:07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财政与会计行业协会 浏览:286次﹝2019﹞2号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辅助账的培训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近期将分批对所有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第三方评估复查,未通过复查的企业,不仅会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会追回财政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为确保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计划顺利推进,现将相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2月19日上午10:00-12:00 二、培训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花园路198号科技孵化大楼209会议室。 三、主办单位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群服务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与会计协会 四、培训对象 重庆市合川区各高新技术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 五、培训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解读 2、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辅助账实务操作 六、参会方式 请参会人员将回执表于2019年2月18日回传至邮箱1720157507@qq.com 会务联系人:戴伽俐 18502387752 附: 1.参会回执表 2.《重庆市合川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协助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辅助账的函》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与会计协会 2019年2月18日
附件1 参会回执表
附件2: 重庆市合川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协助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建立 研发辅助账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要求,市级有关部门近期将分批对所有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第三方评估复查,未通过复查的企业,不仅会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会追回财政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复查的要求,企业研发辅助账是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未建立研发辅助账或研发辅助账不规范是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主要原因之一。为确保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计划顺利推进,请各镇街、工业园区组团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组织辖区内的所有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善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建立研发辅助账。同时,也可组织准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已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建立研发辅助账。 此函! 附件:合川区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重庆市合川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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