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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的通知

2018-10-31 13:20:57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财政与会计行业协会 浏览:394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政府会计制度贯彻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相结合开展培训,本次培训由区财政与协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404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人员共计554名,其中:教育系统183家单位,参培人员213名;卫生系统40家单位,参培人员71名;镇街(园区)33家单位,参培人员94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148家,参培人员176名。具体参培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培训时间

培训分四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每天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教育系统班,2018116日至7日;

第二期:镇街班,2018118日至9日;

第三期:卫生系统班,20181113日至14日;

第四期: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班,20181115日至16日。

每天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培训地点

区党校阶梯教室

四、培训内容

分别为:最新政府会计改革解读、双体系核算下最新政府会计制度解读、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解读、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行政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和报表编制说明等等方面。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协会承担,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参培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按规定回单位自行报销。

六、培训要求

1.专人负责。每期培训班各安排2-3个班主任,负责教务和后勤管理,确保培训顺利开展。具体安排如下:教育系统班由行财科和区教委财务科安排人员出任班主任;卫生系统班由社保科和区卫生委财务科安排人员出任班主任;镇街班由预算科和办公室安排人员出任班主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班由经建科和农业科安排人员出任班主任。

2.严格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实行签到考勤制,确保培训效果。参培人员每天应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签到,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听课。对按时并全程参加培训的人员,视为继续教育合格人员,发放2018年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对不按时参加培训或培训中途溜号人员,视为继续教育不合格,除不放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外,还将培训情况通报给单位。培训纪律由局纪检组和行政审批科进行监督检查。

3.完善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开展教学质量问卷调查,及时收集培训影像资料等整理成册,在培训结束后完成档案制作。档案管理由行政审批科和财政与会计协会完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财政局:吴勇彦,13983079030

区财政与会计协会:戴伽俐,18502387752

附件:1.教育系统班培训人员花名册

         2.卫生系统班培训人员花名册

         3.镇街班培训人员花名册

         4.其他行政事业班培训人员花名册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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