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存在的负面清单 |
整理人:柯德光 | 时间:2024年7月3日 |
序号 | 负面清单内容描述 | 负面清单内容描述 | 来源 |
1 | 对质量控制体系重视不够 | 存在对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重视不够 |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11号) |
2 | 执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 对会计准则的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不够,导致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无法出具合理的审计调整并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11号) |
3 | 事务所印章管理不规范 | 郁南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印章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业务章签发审计报告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4 | 注册会计师跨所执业 | 云南天定会计师事务所雇佣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执行部分审计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5 | 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 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其他违规行为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6 | 审计报告未经合伙人签字 | 广州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合伙人签字,未执行银行函证等必要审计程序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7 | 无底稿出具审计报告 | 广州华拓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检查要求提供审计工作底稿,涉嫌无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8 | 对质量控制体系重视不够 | 存在对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重视不够 |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11号) |
9 | 执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 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准则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不够,导致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11号) |
10 | 事务所印章管理不规范 | 郁南西江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业务章签发审计报告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11 | 注册会计师跨所执业 | 云南天定会计师事务所雇佣其他所合伙人执行部分审计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12 | 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聘请人员 | 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聘请非本所员工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13 | 事务所允许他人以本所名义执行业务 | 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承办业务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14 | 无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 | 广州华拓会计师事务所未提供审计工作底稿,涉嫌无底稿出具审计报告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15 | 未按规定归档审计底稿 | 杭州深度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规定及时归档审计工作底稿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16 | 审计报告与审计底稿之间存在矛盾 | 上海普道兢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与审计底稿表述存在矛盾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17 | 审计报告格式不符合审计准则规定 | 湖南元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格式不符合规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二十一号) |
18 | 未编制验资工作底稿出具报告 | 北京润鹏冀能会计师事务所未编制验资工作底稿出具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一号) |
19 | 审计报告无审计底稿支撑 | 北京浩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底稿支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一号) |
20 | 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 | 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一号) |
21 | 发出的审计报告与留存审计报告存在明显差异 | 东阳衡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与留存审计报告存在差异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一号) |
22 | 网络承接审计业务售卖审计报告 | 湖南瑞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网络店铺承接业务售卖审计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