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附原始凭证不全被认定虚开!2023年9月起,会计凭证附件都按这个标准来!否则....2023-09-07 20:55:59 来源:重庆开睿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112次 所有会计注意了,费用报销不能只附一张发票!即日起,都按这个标准来!赶紧跟着三哥一起来看看吧! 原始凭证不足被判虚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公布某公司发票违法,处罚结果为处罚款3000元。
检查你单位的账簿、记账凭证发现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列支的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并没有发现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相关参与列支人员的交通费用(如飞机票、高铁车票等)列支账载情况。以上发票为已证实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所得税院前扣除天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多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5000.00元。你单位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亏损-982848.30元,调减亏损额135000元后,亏损额为-847848.30元。
提醒各位注意!光靠一张发票并不足以支撑业务是真实合理的,光靠一张发票入账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还是税务管理上都存在漏洞和风险。
2023年会计凭证“规范附件明细表”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里也是有规定的。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那么,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有哪些?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
二、生产类 三、资产类 四、计提类
财政部通知! 财政部会计司公布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了数电票报销归档的保存方式:
通知重点:
第一,接收方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文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接收方如果需要以数电票的PDF、OFD格式文件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电子文件。
费用报销审核必看的5个要点
2、附件能有力支撑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3、取得的发票类别符合税法要求 4、涉及专票报销尽可能价税分离填写 5、附件中文件表单符合内部管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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