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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2019-12-10 14:53:48 来源:重庆开睿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浏览:233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贯彻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制定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我市经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见附件一)规定执行。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件二),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在规定的基准费率和浮动幅度内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通知从201181日起执行,其中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三年。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1]119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

      二、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一、 计件收费标准

项目

计费基数

10万(含)以下

10万-  100  (含)

100万- 500万 (含)

500万-1000万(含)

1000万-5000万(含)

5000万-10000万(含)

10000万-100000万(含)

10亿以上

备注

报表审计

(未审资产总额+未审收入总额)/2

3000

0.25%

0.15%

0.05%

0.02%

0.015%

双方协商

1、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多年度分年累加计算;

3、鉴定金额由审计对象和范围确定。

专项审计(企业合并、分立、清算、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业务)

(未审资产总额+未审收入总额)/2

3000

0.25%

0.15%

0.05%

0.02%

0.015%

双方协商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不含基建工程结算)

投资额

3000

0.25%

0.15%

0.1%

0.05%

双方协商

司法鉴定审计

鉴定金额

4000

2%

1.5%

1%

0.5%

双方协商

验资

设立验资

验资额

1000

1500

2000

3000

5000

7000

0.01%

双方协商

1、按照分檔计费;

2、分期出资视同变更验资。

变更验资(含净资产、合并分立等)

资产总额

2000

3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0.01%

双方协商

 

说明:1、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方法:例如:某企业报表审计,其资产总额3000万元,收入总额4000万元,收费金额计算如下:计费基数为(3000+4000)万元÷2=3500万元;  收费金额为0.3万元+500-100)万元×0.25%+1000-500)万元×0.15%+3500-1000)万元×0.05%=3.3万元;

 2、本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

3、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序号

执业人员级别

收费标准(元/小时)

1

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

800

2

注册会计师

(副主任会计师)

700

3

注册会计师

(部门经理、高级经理)

500

4

注册会计师

360

5

助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上)

150

6

助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下)

100

 

说明: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计时收费按有效工时计算。


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备注

1

100以下(含100

10

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

100以上~1000(含1000

4.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

6

100000-以上~300000(含300000

0.1

7

300000以上

协商

 

说明:1、按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例如:某企业整体资产评估,账面值3000万元

      收费金额为100×10‰万元+900×4.5 +2000×1.2=7.45万元

          2、计费基数按账面值,无账面值按评估值;

       3、适用于整体资产评估和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各类单项资产评估;

          4、本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超过30%

          5、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序号

执业人员级别

收费标准(元/小时)

1

法定代表人

800

2

副总经理、合伙人

700

3

部门经理

500

4

注册资产评估师(含专家)

360

5

助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上)

150

6

助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下)

100

 

说明:重庆市资产评估服务计时收费按有效工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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