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支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表

产品名称

产品内容

审批要求

适用客户

备注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

额度: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5万元,授信后资产负责率不超过60%。授信后资产负债率=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金额/(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金额+注册资本金);

期限:贷款期限1-2年,到期后不得办理展期或借新还旧;

借款人为微型企业,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布发的微型企业营业执照;2、注册地在贷款行所在地范围内;3、微型企业及微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信用记录良好,无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记录;4、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50%(含)以上的自有资本金;5、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6、取得《重庆市微型企业扶持贷款申请备案表》。

借款人为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其微型企业应符合上述条件,其本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业能力;2、具有重庆市户籍(含集体户口);3、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本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5、具有创业能力;6、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九类人群”创立微型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

 

小企业便捷贷款

额度: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人民币2000万元;

期限: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年,采用全额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的,有效期可延长至2年;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但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不少于1年;新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曾以主要股东或出资人的身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形式从事相同业务经营满3年,且该从业经历距新建企业成立日期不超过半年的,视为符合此条件;2、企业近12个月贷款五级分类无“次级”、“可疑”、“损失”,且无欠息记录;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20%(含)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12个月不得有连续超过3期或累计超过6期的逾期记录且申请授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3、能够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住宅、商铺、写字楼、工业厂房等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房地产;凭证式国债、银行存单、银行票据、人寿保险单;或由专业担保公司和大中型企业作为保证人。

具备一定经营经验及规模、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优质抵质押、保证担保,流动资金需要急迫的成长型小企业

 

小企业发展贷

额度: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人民币3000万元;

期限: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采用全额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的,有效期可延长至2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的,可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用于购买机器设备和装修改造经营场所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购买生产经营所需房产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不少于2年;2、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3、能够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住宅、商铺、写字楼、工业厂房等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房地产;凭证式国债、银行存单、银行票据、人寿保险单;或由专业担保公司和大中型企业作为保证人。

主营业务发展良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较为规范、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企业

 

小企业联保贷

额度:联保小组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万元,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300万元且不超过成员本身净资产和其实际控制自然人(包括具有实际控制力的股东、董事或高管等)的家庭净资产之和的70%(优质联保体或成员更可突破高额上限);联保小组中最高单户额度与最低单户额度的比不得大于2

期限:小企业联保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可根据各小组成员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等,授予各小组成员不同的贷款期限;

联保小组要求:1、原则上应为同行业企业、行业上下游企业或同一区县内商会的成员;2、联保小组由各成员企业自愿组成,小组成员个数不少于4个;3、联保小组应设立内部违约风险约束制度;4、联保小组成员之间不得为关联企业;5、联保小组成员中选出一个成员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为联保小组组长,负责联保小组的管理和联系;6、单个小企业只能参加一个联保体在本行申请“联保贷款”。

联保小组成员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不少于3年或主要股东在本行业从业5年以上;2、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无恶意不良信用刻录3、主营业务清晰,具备代偿债务的能力;

一定区域内具有产业集群特征,属于同一行业、行业上下游、同一商会协会成员,缺乏抵质押物但现金流和信誉良好的小企业客户群体

 

小企业无抵押贷

额度: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人民币200万元;

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7个月;

1、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成长性好的小企业;2、信用评级为小企业AAA级以上;3、原则上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无他行贷款、未对外提供担保,主要通过本行办理结算业务,自愿接受本行的信贷和结算监督。符合无抵押贷款条件的小企业在他行有贷款的,须将他行贷款在担保方式不变的前提下转到本行办理,与无抵押贷款一并报批;未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的,须承诺在本行贷款发放后3个月内将基本账户转移到本行;4、人行征信报告显示企业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及欠息30天以上等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近12个月内不存在逾期30天以上的记录,近24个月内不存在逾期60天以上的记录。

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主要经营管理者和实际控制人诚信意识强,缺乏有效抵质押物和第三方担保的优质小企业

 

小企业税易贷

额度: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人民币200万元;

期限:授信期限可达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的,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授信有效期内全额归还后可再次支用;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的,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成立3年以上,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企业现主营行业累计从业时间在4年以上;2、信用评级为小企业AA级以上;3、申请授信前,已连续2年诚信纳税,年纳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项合计)总额均在30万元以上(先征后返的按征收额计算),纳税信用等评定在B级以上;4、企业最近连续六个月的月平均经营性现金流入:制造业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商贸流通服务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其他行业类型参照制造类企业执行;申请授信前12个月没有连续两个月收入为零的情况,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原则上不超过120天;5、授信后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制造型企业在60%以下;6、企业近三年在工商、税务、环保、社保、公安、海关等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且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没有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诉讼记录。

具有较长经营年限,按时、足额纳税且纳税额度较高的,现金流量较为稳定的小企业;

 

小企业机械设备按揭贷

额度:卖方担保授信额度根据卖方的实际担保能力进行确定,且只能用于卖方对买方按揭贷款的担保,担保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卖方上年销售收入的20%以及净资产的1.5倍。买方贷款额度单笔按揭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机械设备净价款(按照买卖双方提供的合同或发票金额与市场公允价格孰低原则认定)的70%且单户按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2年。若借款人经营情况优良,可放宽到3年。

制造商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年限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在60%(含)以下;2、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信用状况良好,在产品质量、税收、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和法律纠纷;3、按揭贷款业务项下的机械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且与同类产品相比,其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地位;

4、按本行相关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的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 5、具备为按揭担保授信额度项下的按揭贷款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承担回购责任的实力,并同意按贷款额度缴存相应比例的保证金。

销售商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年限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在50%(含)以下;2、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相应机械设备销售经营资格或制造厂家代理资格和成熟的销售网络,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国内同类产品相比,其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地位,能提供整机(车)销售、维修、保养、零件供应、信息反馈一体化服务;

3、能随时掌握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并能及时向本行提供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还款能力和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4、按本行相关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评定的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5、具备为按揭担保授信额度项下的按揭贷款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承担回购责任的实力,并同意按贷款额度缴存相应比例的保证金;

买方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并连续运营年限不少于2年;2、按揭设备用于借款人扩大主营业务的再生产或设备更新,经营的产品、业务量与所购机械设备生产的产品和生产能力相适应;3、收入来源合法、稳定,能按本行要求支付按揭首付款,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处于成长期,有购买通用机械设备需求的小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具备较强行业优势地位,有拓展市场需要的通用机械设备制造商或销售商;

 

                    客户经理: 何峻屹                                    联系电话:023-428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