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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权利与保护

2024-06-13 11:45:58 来源:合川区产业专利导航中心 浏览:2

集成电路布图--权利与保护

一、专有权内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是指权利持有人对其布图设计进行复制和商业利用的专有权利。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主体是依法能够取得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人,通常称为专有权人或权利持有人。专有权的取得方式通常包括登记制、有限的使用取得与登记制相结合的方式、自然取得制。专有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复制权: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

商业利用权: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或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商品投入商业市场。

专有权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合理使用、反向工程等,但这些限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二、 保护期限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通常为10年,这是依据《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和《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所设定的。根据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从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两个日期中较前的一个为准。然而,无论是否进行了登记或商业利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到该条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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