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培训课堂 >> 案例 >> 浙江孙某某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汽车玻璃案

浙江孙某某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汽车玻璃案

2024-06-07 10:38:55 来源:合川区产业专利导航中心 浏览:8
浙江省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孙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汽车玻璃的违法行为,涉案金额2亿余元。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10月,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其辖区存在违法生产销售知名品牌汽车玻璃窝点。海宁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会同公安机关对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窝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查扣假冒宝马、奔驰、本田等知名品牌商标侵权汽车玻璃片6191片,另有20余万片玻璃尚未打印商标。经查,该案涉案团伙自2018年以来,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从普通玻璃生产厂家购进汽车玻璃,通过喷砂、烫印等方式在汽车玻璃上印制宝马、奔驰、本田、大众、丰田、通用、福特、马自达、菲亚特、路虎、雷克萨斯、捷豹等品牌商标后销往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地,涉案金额2亿余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违法情形。目前,公安机关已逮捕9人,刑拘26人。
本案当事人的反侦察意识较强,涉案产品品种杂、数量多、金额大,现场调查取证困难。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通过精心谋划、深入挖掘、相互协作,全面搜集违法犯罪证据,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查办,有力保护了众多知名汽车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


地址:重庆江北区红旗河沟3号轻轨1号出口东和银都B座7、8楼    电话:023-65366488 023-67023733
    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希尔安大道1024号、1108号       电话:023-42838333 023-42757933
     联系邮箱:tanxl@126.com  QQ:1026366761  版权所有©2022-2030, 重庆市合川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