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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峡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HCY 001—2024
合川峡砚
2024-3-5 发布 2024-3-5 实施
重庆市合川区峡砚行业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8 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合川区峡砚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峡砚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世宏、王政国、谭郡府、张礼雄、王卫国、李祖元。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联系方式如下:
重庆市合川区峡砚行业协会(重庆市合川区中南路 315 号)。
联系电话:023-42727693。
引言
为了有效保护合川峡砚的传承历史,规范行业行为和制作标准,弘扬地方特色文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技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相关规定,由重庆市合川区峡砚行业协会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对外公示,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学者、行业内专家、企业、消费者的意见,经反复修订后,于 2024 年 3 月5 日发布并实施。合川峡砚团体标准的实施能有效提升行业技能、规范行业行为、抵制假冒伪劣、保护创作者权益和消费者利益,是培养传承人、传播非遗文化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消费者作为鉴定合川峡砚品质的重要依据。
在重庆市合川区嘉陵江沥鼻峡一带储存着一种稀有天然石材—墨玉石,该石材石质细腻,有哈气书字、储水不涸、留墨不腐等特点,是制作砚台的上等原材。
在 800 多年前,合川雕刻艺人通过采石、选料、构思、绘图、造型、粗雕、精雕、细磨、上蜡、抛光等十余道工序,使用刻刀、钻子、手锤、磨具等工具制作出实用性强、造型美观的砚台。随着时代的变化,峡砚的雕刻技法逐渐多样化,从平刻、浅浮向深浮、镂空、圆雕发展;雕刻技能日益精湛,从单层实用砚向单层、双层、三层镂空工艺砚发展。由于石材产自合川嘉陵江沥鼻峡,故名为嘉陵峡砚,后因以“合川峡砚”之名申报为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所以现习惯称为合川峡砚。
合川峡砚曾被评为中国十大名砚,产品远销北京、上海、广东、台湾以及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现已多次荣获国家级和省级大奖,是重庆老字号和重庆市第一届“非购不可·重庆十大礼品”。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合川峡砚制作技艺,专门成立了合川峡砚行业协会,并组织行业技师和传承人对外开展学术交流、技能比赛、作品展示展销、带徒传艺、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还成立了合川峡砚非遗馆和传习所,广泛宣传行业技师和传承人的工匠精神,展示精湛的雕刻工艺和展销精美作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学徒,为立志从事传统和非遗文化工作的人员搭建平台。合川峡砚聚文化、艺术、收藏、观赏、纪念、实用价值于一体,是政府外宣、企业馈赠、大众收藏、旅游纪念之上品。
合川峡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合川峡砚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材料限制、雕刻特点、人员要求、工艺标准、检验方法、等级鉴别、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合川峡砚规定的天然石材为原料,在合川辖区内经过工艺加工而成的砚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966.5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五部分:硬度试验方
3 术语和定义
合川峡砚,又名嘉陵峡砚,亦称墨玉宝砚,三种名称均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以合川峡砚为统一名称,且下列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文件。
3.1 合川峡砚
以重庆市合川区指定区域的天然石材为原料,经过工艺加工而成的一种具有研墨、泚笔功能的文房用具或观赏功能的工艺砚(品)。
3.2 原材料
3.2.1 原材料必须产自重庆市合川区草街办事处和盐井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内。
3.2.2 把墨玉石(俗称峡石、灰黑色)认定为合川峡砚的主要原材料。另外,红绫石(橘红或橘黄色)、紫云石(紫色)、黄泥石(蛋黄色)认定为合川峡砚的辅助原材料。
3.2.3 以上两个条件应同时具备,缺其一则不符合命名为合川峡砚的条件。
3.3 规格砚
经过工艺加工并具有一定几何对称形状的砚台,如:方形、棱形、圆形和椭圆形等。
3.3 异形砚
规格砚以外的随形砚或自然形砚。
4 产品分类
4.1 按外形分为规格砚和异形砚。
4.2 按用途分为实用砚和观赏砚。
4.3 按层数分为单层砚、双层砚和三层砚以及多层砚。
5 雕刻流程、工具、技法及雕刻人员
5.1 雕刻工艺流程
采石—选材—构思—制图—打坯—粗雕—细雕—粗磨—精雕—细刻—细磨—上蜡—抛光—评选—包装—上市等十余道工序。
5.2 雕刻工具
手工刻刀、錾子、手锤、磨具、角磨机、吊磨机等工具。
5.3 雕刻技法
平刻(阴刻、阳刻)、錾花、薄意雕、浮雕、镂空、深浮镂空、圆雕等技法。
5.4 雕刻人员
5.4.1 合川本土人员必须专业从事峡砚雕刻满二年及以上。
5.4.2 合川以外的雕刻人员应专业从事手工雕刻满五年及以上,并必须利用本文件第3.2.1 和 3.2.2 条规定的石材在合川辖区内进行制作。
6 要求
6.1 外观
6.1.1 造型应美观大方,布局合理适用。观赏砚应图饰优美,具有民族风格或地方特色、自然风光或文创艺术等特点。
6.1.2 砚池和砚堂应手感平滑、无裂痕和明显划痕。
6.1.3 多层砚应为上层砚与下层砚吻合。
6.1.4 雕刻线条流畅、清晰、层次分明。
6.2 规格尺寸
6.2.1 规格尺寸应明示,其尺寸应标明长 X 宽 X 厚,单位以毫米或厘米表示。
6.2.2 产品规格尺寸允许偏差见表。

6.3 硬度
砚石硬度(肖氏)不低于 30 或(摩氏)不低于 2 级。如对硬度检验结果有争议时,按肖氏硬度检测方法进行仲裁。
7 等级
7.1 AA 级作品:纯手工雕刻,由重庆市传承人或重庆市工艺美术大师创作。
7.2 A 级作品:纯手工雕刻,由合川区级传承人或合川区级工匠创作。
7.3 B 级作品:手工和机雕相结合,不限创作人员的荣誉等级,包括未被评为传承人或工匠
的人员制作的纯手工作品。
7.4 C 级作品:在按等级验收时,认定不符合该等级的作品,按降级处理,AA 级、A 级、B级均有降为 C 级的可能性,C 级为最末级。C 级以下产品则不能命名为合川峡砚。
7.5 纯机雕产品若符合本文件 3.2.1 和 3.2.2 条的规定,且在合川辖区内生产,其产品等级最高只能评定为 C 级。
7.6 以上各等级作品的制作者或制作企业被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均可在其产品或产品说明书以及广告宣传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同时可使用由本协会监章的收藏证书。
8 检验方法
8.1 外观
目测、手感检验。
8.2 规格尺寸
使用分度值为 1mm 的钢直尺进行测量,异形砚的测量以长宽厚的最大尺寸为检验标准。
8.3 质量
经外观和规格尺寸检测后,按本文件第 7 项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检测评级。
9 标志与包装
9.1 产品单元包装上应标有或附有如下中文内容
9.1.1 产品名称、规格。
9.1.2 公司名称、地址。
9.2 产品包装箱应有如下中文内容:
9.2.1 产品名称。
9.2.2 数量。
2.3 包装箱尺寸(长×宽×高)。
9.2.4 公司名称、地址。
9.3 包装
9.3.1 产品单元包装和包装箱上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或企业可使用地理标
志专用标志。
9.3.2 产品包装箱应牢固、无破损、防挤压、防潮。
9.4 运输
产品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日晒、潮湿、雨淋和重压。
9.5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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