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重庆商贸流通惠企政策 >> 就业创业政策 >> 渝财规〔2021〕8号=关于延长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渝财规〔2021〕8号=关于延长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2024-12-26 12:11:56 来源:四川农业大学重庆校友会 浏览:1次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延长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渝财规〔2021〕8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19〕2号)中规定的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1日 ![]()
重庆市合川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