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引2024-08-17 11:34:23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浏览:16次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是流通行业的主体,占企业总数的 99.8%,投资门槛低、经营方式灵活、拾遗补缺能力强,从业人员近 1 亿人,吸纳了流通行业 90%以上的就业,是吸纳社会就业、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帮助毕业学生创业的重要渠道,是繁荣活跃市场、服务民生、 保障居民生活便利的主要力量。促进中小特别是小型微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对于当前扩大内需和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相对落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负担重、融资难、困难多的状况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企业服务需求得不到解决,普遍存在“找不到服务”和“用不起服务”的问题,相关支持政策也难以落实到位。 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是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各国成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着力点。搭建服务平台、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是发达国家、地区和其他部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行之有效的做法。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专门负责中小企业事务的部门,并借助社会的力量,建立不同层次和形式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我国自 1999年首次提出“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来,在工业、科技、外贸领域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成效,但面向商贸流通领域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对滞后,专注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公益性服务机构几乎空白。 2011 年,商务部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建立面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体系,优化配置金融、技术、信息、人才等各类资源,从政策、资金、机制上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2012 年,商务部在全国 20 个地区启动了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其中运用中央财政资金对 10 个城市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支持,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流通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使各地充分了解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的概念、意义、总体思路、建设规范等,特编制《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引》,以期形成推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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