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待摊费用审核2024-07-11 17:32:56 来源:工程竣工决算咨询服务 浏览:5次1.审核目标 (1)真实性:确定待摊投资是真实发生。 (2)完整性:确定待摊投资的记录是否完整。 (3)准确性:确定待摊投资核算是否准确。 (4)合规性:确认待摊投资的合规性。 (5)披露:确定待摊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2.审核程序 (1)取得或编制待摊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未审财务决算报表核对一致。 (2)对照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检查“待摊投资”的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合理。是否按适用的会计制度、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设置明细账。 (3)获取或编制待摊投资合同清理核对表: 1向管理层了解与待摊投资相关的合同是否均登记至合同台账,并向管理层获取关于与待摊投资相关合同均登记至合同台账的承诺函; 2将待摊投资合同清理表与公司的合同台账核对,关注与待摊投资相关的合同是否均包含在内,关注合同中确定的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合同约定据实结算的,抽取重要项目,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复核结算金额是否正确; 3从待摊投资合同清理表中抽取大额合同,追查至合同原件\支付凭证,关注待摊投资合同清理表是否正确记录;从合同管理部门抽取待摊投资相关的合同,核对至待摊投资合同清理表,关注合同是否已正确记录于待摊投资合同清理表; 4 结合待摊投资合同清理表与账面支付记录,关注有无未结清的待摊投资。如有未结清的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必要时作适当调整。 (4)项目建设管理费: 1编制建设单位管理费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核对是否一致; 2关注项目建设管理费核算内容是否符合《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渝财建【2018】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关注项目建设管理费是否属于财建[2016]504号、渝财建【2018】3号等相关文件中需要总额控制的范畴:对属于总额控制的,核实已经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是否在总额控制范围内;对于超标的部分,关注是否取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文件) 3对项目建设管理费需总额控制的单位,了解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标准,关注是否超过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 4对项目建设管理费需总额控制的单位,了解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查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否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 5存在同时实施多个项目的,无法按项目直接归集确需采用分摊方式计列项目建设管理费的,关注公司分摊范围和原则是否合理,对于会计核算不清及不合规不合理的,按渝财建【2018】3号的规定不得列入决算总投资。 6属于代建制项目的,获取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文件,关注代建项目管理费是否超过核定的标准;若超过核定标准的,关注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 (5)编制基本建设支出借款合同明细表,检查借款利息,结合带息债务,测算计入待摊投资的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关注利息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关注非正常中断的利息支出处理是否恰当;存在对多项目情况下,检查借款利息在项目之间的分摊是否合理。 (6)检查汇兑损益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关注所有汇率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方法是否正确。 (7)检查报废工程损失发生是否有正当的理由,是否有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检查待核销的待摊投资转出时是否经过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转出的数额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 (9)抽取一定项目的记账凭证, 检查附件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业务活动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0)检查完成的各项待摊投资金额与概算对比,检查有误超标的情况,并适当分析超标的原因。 (11)检查待摊投资分摊计入交付资产是否正确。 (12)检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资料是否完整,合同及协议是否齐全。 (13)检查待摊投资披露是否恰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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