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一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2024-04-03 16:48:40 来源:重庆朕尔科技集团合川服务部 浏览:12次产品一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 一、什么是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例如:游泳馆、体育馆、商场、舞厅、录像厅、咖啡厅、游戏厅、洗浴中心,理发店、美容店、学校等。 二、公共卫生检测的目的是什么?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 三、公共卫生检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由国务院于1987年4月1日发表并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3.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公布,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四、为什么要做公共卫生检测? 1.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2.卫生许可证的申请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3.卫生许可证的更换 根据《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中第八条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五、工作流程 签订合同、现场调查、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报告编制、发放报告 六、工作周期 1.现场采样完成以后,20天内出具检测报告(不含嗜肺军团菌等致病菌检测)2.现场采样完成以后,35天内出具检测报告(含嗜肺军团菌等致病菌检测) 七、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技术公司:研究院 技术部门:检验检测中心 部门负责人:黄欣17383012859 合川服务部: 牵 头 人:陈登明 13609420050 管理人员:邓 莹 17723172167 产品经理:王寒妮 1361828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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