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准: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 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
说明:1、 一般宗地评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额,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例如:某宗地价格总额为280万元
收费金额为100×4‰+100×3‰ +80×2‰=0.86万元
2、 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3、 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由评估机构与委托城镇参照《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序 号 |
城镇面积(平方公里) |
收费标准(万元) |
1 |
5以下(含5) |
4-8 |
2 |
5-20(含20) |
8-12 |
3 |
20-50(含50) |
12-20 |
4 |
50以上 |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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