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计费基数:【】
(万 元)  
 
  收费金额 ¥ 0.000 万元
                       

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国税局、 重庆市地税局( 渝价【2011】466号 )

说明:1、 涉税鉴证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分段累进计费的办法收费 :例如: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收入总额为8000万元,收费金额计算如下:100×0.3%万元+(500-100)万元×0.2%+(1000-500)万元×0.1%+(5000-1000)万元×0.06%+(8000-5000)万元×0.03%=4.9万元;

2、 税务师事务所可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0%。 ;

3、 所得税鉴证项目收费金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财产损失所得税鉴证项目收费金额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费金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费。